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和工作收入的影响研究——基于CFPS2020的实证分析
Research on the Impact of Gender Role Concept on Women’s Employment and Work Income—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CFPS2020
DOI: 10.12677/ASS.2024.132097, PDF, HTML, XML, 下载: 59  浏览: 286 
作者: 朱苑苑: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上海
关键词: 女性就业性别角色观念工作收入性别不平等Female Employment Gender Role Concept Work Income Gender Inequality
摘要: 男女对性别角色的认知会显著影响女性的工作意愿和职业成就动机,从而影响女性的劳动参与决策,本文利用2020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的项目数据,通过“男女分工”观念、“女人婚姻”观念和“男人家务”观念三个性别角色观念来分析其对女性就业和工作收入的影响。研究发现:在三种性别角色观念中,男女分工观念、女人婚姻观念对女性群体的非农就业率、受雇于他人(固定雇主)、是否签订合同存在着显著的负面影响,而男人家务观念对女性群体的就业影响则不明确。同时男女分工观念和女人的婚姻观念还会对女性的工作收入产生负面的影响,越认同“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则可能导致女性工作收入水平下降。男女分工观念和女人婚姻观念对城乡女性的工作总收入都会产生影响,但是相对来说对城镇户籍女性产生的影响要比对农村户籍女性的影响大。除了非农就业中城乡女性受到的性别角色观念影响相近,是否受雇于他人(固定雇主)、是否签订合同、是否全职工作三种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的影响都存在着显著的城乡差异。
Abstract: The perception of gender roles by men and women significantly affects women’s work willingness and career achievement motivation, thereby affecting women’s labor participation decision-making. This article uses project data from the 2020 China Family Tracking Survey (CFPS) to analyze the impact of gender role concepts such as “gender division of labor”, “women’s marriage”, and “men’s household chores” on women’s employment and work income. Research has found that among the three gender role concepts, the concept of gender division of labor and the concept of women’s marriage have a significant negative impact on the non-agricultural employment rate of female groups, employment with others (fixed employers), and whether to sign contracts. However, the impact of men’s household chores on the employment of female groups is not clear. At the same time, the concept of division of labor between men and women and women’s marriage concept can also have a negative impact on women’s work income. The more people agree that “men prioritize career, women prioritize family”, and “women do better than marry”, it may lead to a decrease in women’s work income level. The concept of division of labor between men and women and the concept of women’s marriage will have an impact on the total income of urban and rural women, but relatively speaking, the impact on urban women with registered residence registration is greater than that on rural women with registered residence registration. Except for the similar impact of gender role concepts on urban and rural women in non-agricultural employment, there are significant urban-rural differences in the impact of gender role concepts on women’s employment, including whether they are employed by others (fixed employers), whether they sign contracts, and whether they work full-time.
文章引用:朱苑苑. 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和工作收入的影响研究——基于CFPS2020的实证分析[J]. 社会科学前沿, 2024, 13(2): 719-730.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4.132097

1. 问题的提出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女性权益和维护性别平等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方面,但是社会各个方面男女不平等现象一直存在。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是性别不平等的重要体现,除了制度、经济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劳动者的文化观念特别是性别角色观念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在封建社会由于传统的儒家文化提倡女性“三从四德”,社会盛行“男尊女卑”的观念,即使新中国成立后推行男女平等的国策,这样的传统封建思想依然束缚着现代女性。传统观念认为“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应以事业为主,女人应以家庭为主”、“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受这样的观念影响,女性在劳动参与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更多的歧视,部分企业单位认为女性的能力不如男性,其工作能力、稳定性、付出努力的程度由于女性要照顾家庭,因此女性尤其是已婚女性相比男性更难找到适合的工作;即使是同样的岗位也会出现男性的工资更高的现象。研究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和工作收入的影响,对促进我国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的作用,也可以促进社会文化进步,更好地维护女性的权益。

2. 文献综述

女性在参与就业过程中,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主要包括个人特征因素、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石智雷、余驰根据对于城乡的数据进行归纳和分析发现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对女性的劳动参与决策产生了负向的影响 [1] 。李旻、赵连阁等利用辽宁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2000~2004年农村固定农户连续跟踪调查数据的研究发现,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年龄、家中是否有6岁及以下子女、家中是否有15岁以上在校学生、受教育程度、是否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等会影响农村女性的非农就业 [2] 。陈春霞分析得出年龄、婚姻、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成员的影响最为显著,农业妇女剩余劳动力出外求职趋向与年龄段的关联呈现出“倒U型”的特点,并在婚龄左右到达峰值;家庭原因对农业未婚和已婚妇女劳动力的发展程度有差别,对后者的负面影响要高于前者。对已婚妇女而言家庭内部男女劳动力的外出就业行为具有互补性和替代性,关键取决于家庭成员对女性劳动力的依赖程度 [3] 。张川川采用工具变量法和赫克曼两步法发现生育子女数量的增加使得城镇已婚妇女显著减少劳动的供给,并且显著降低在业女性的工作时间投入和工资水平 [4] 。陈琳研究表明女性的就业往往很多都会与劳动供给的经典理论相结合来展开研究,劳动供给理论认为工资率水平的上升会存在两种效应:一种正的替代效应,另一种是负的收入效应,总收入水平以及工资率的提高都会促使替代效应的减少 [5] 。

性别角色观念是人们对与它是人们对与性别相关的社会规范和社会角色分工的态度与看法,也是反映一个社会性别平等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男女对性别角色的认知会显著影响女性的工作意愿和职业成就动机,从而影响女性的劳动参与决策和职业发展轨迹 [6] 。传统性别角色强调女性对家庭的责任,不鼓励女性参与社会就业。张川川、王靖雯利用使用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检验分析发现,性别角色观念越传统的地区,女性从事受雇佣工作的概率越低,从业女性的工资收入也越低 [7] 。卿石松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研究发现传统统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8] 。通过对女性劳动力参与影响因素、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的影响的文献梳理可以发现,女性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由于时代的发展进步,传统的性别观念角色是否会对女性就业产生不一样的影响,特别是基于城乡差异、个人婚姻状况等因素,本文沿袭过往学者的研究,进一步分析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产生的影响,同时分析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工作总收入的影响。借鉴过往学者的研究方法的,由于性别角色观念涉及个人主观上对配偶的观念,因此加入了女性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女性对配偶经济上的满意度和对家务上的满意度这一控制变量,希望能在前人的研究上做出一点边际贡献。

3. 变量选取、描述性统计与模型构建

3.1. 变量选取

3.1.1. 被解释变量

本文利用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项目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该项目旨在通过跟踪收集个体、家庭、社区三个层次的数据,反映中国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和健康的变迁,其样本覆盖25个省/市/自治区,目标样本规模为16,000户,调查对象包含样本家户中的全部家庭成员。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女性劳动力,其年龄范围是18~55岁,剔除缺失数据后,有效样本量为604。本文关注四个与女性就业相关的内容包括:工作性质(y1);工作所有者(y2);是否签订合同(y3);是否全职(y4)。以上四个方面对应的问卷题目是:1) 这份工作是农业工作(农、林、牧、副、渔)还是非农工作;2) 这份工作是为自己/自家干活还是受雇于他人/他家/组织/单位/公司;3) 在这份工作中是否签订了合同,这里的合同包含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录用协议;4) 从调查至今是否有过全职工作的经历。从这几个方面能够更好的衡量女性的就业质量。如果女性是非农工作、受雇于他人/固定雇主、签订了合同、是全职工作则记为1;反之,女性从事农业工作,为自己干活/无固定雇主、未签订合同、非全职工作则记为0。其次从女性的工作总收入(income)角度来衡量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的影响,工作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现金福利、实物补贴,但不包括税和五险一金。

3.1.2. 解释变量

性别角色观念的变量来自CFPS2020数据中主观态度调查问卷部分。调查问卷中:第一,“男女分工,即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x2);第二,“女人婚姻,即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x2);第三,“男人家务,即男人应承担一半家务”(x3);其中1代表非常不同意,5代表非常同意,需要被访问者对这些说法进行打分。第一、第二个问题被访问者越不赞同,即打分越低则可以认为被访问者的男女角色观念越平等。第三个问题则是被访问者越赞同,即打分越高则可以认为被访问者的男女角色观念越平等。

3.1.3. 控制变量

参考其他学者的相关研究,其他控制变量包括女性的年龄、受教育年限、党员身份、婚姻状况、户籍性质等;同时考虑家庭的影响,包括家庭中16岁以下子女的数量,女性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女性对配偶经济贡献的满意度,女性对配偶家务贡献的满意度。受教育程度作为衡量教育的主要标准,对增加女性就业人数、调整就业结构、提高工资收入具有积极影响 [9] 。对于婚姻状况不同的女性就业的积极性和必要性也不同。单身女性要维持生活,需要参与工作;已婚女性可能由丈夫作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因而不需要工作,也有可能迫于生活压力需要参与工作 [10] 。农民集中就业于工作条件差、工资收入低的行业,普遍处于低质量就业状态。户籍歧视被视为农民就业和收入增长的主要障碍 [11] 。目前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依旧存在较为严重的就业隔离现象,劳动者拥有城镇户籍能显著提高其进入公有制单位的概率 [12] 。子女照料对已婚女性的就业选择具有重要影响,子女照料对已婚女性就业概率及周工作时间存在负向影响 [13] 。而女性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尤其是对配偶经济上的满意度高,说明被访问者家庭经济压力小,可能更看重生活质量,消费结构也会发生变化,对闲暇的需求越来越多,减少劳动供给,就业参与率变低。

3.2. 描述性统计

表1是本文所有相关变量的名称、定义与描述性统计结果。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全样本66.6%的女性个体从事非农工作,其中58.4%的女性受雇于固定雇主,57.7%的个体签订了合同,52%的女性是全职工作。在性别角色观念中,关于“男女分工”x1、“女人婚姻”x2的得分均值分别是3.192、3.224,标准偏差均大于1,说明受访女性对“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说法的认可程度比较居中,处于一般的态度。关于“男人家务”x3的得分均值则是4.25,说明大部分受访女性认可男性应当承担一半的家务。

Table 1. Descriptive statistical analysis

表1. 描述性统计分析

为了更直观地观察不同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的影响,将性别角色观念变量进行0~1处理。其中“男女分工”x1、“女人婚姻”x2指标中,将持有“非常不同意”、“比较不同意”的观念定义为1,其他的为0;“男人家务”x3指标中,将持有“非常同意”、“比较同意”的观念定义为1,其他的为0。表2是不同性别角色观念下女性就业参与的统计分析。从表2中可以看出,无论对以上三种性别角色观念的态度是持同意的态度,还是否定的态度,参与非农就业的女性均大于农业就业的女性。从性别角色观念的“男女分工”x1,“女人婚姻”x2来看,不认可“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点的女性群体,其非农就业率、受雇于固定雇主、签订合同、全职工作的比例比持肯定观点的女性群体高。从性别角色观念的“男人家务”x3来看,认可“男人应承担一半家务”的观点,其非农就业率,受雇于固定雇主、签订合同、全职工作的比例比持否定观点的女性群体高。

Table 2.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women’s employment participation under different gender role concepts

表2. 不同性别角色观念下女性就业参与对比分析

同时基于婚姻状况、户籍状况的不同,对女性的就业参与状况进行比较分析,表3是分析结果。相比与已婚女性,未婚女性的非农就业率,受雇于固定雇主、签订合同、全职工作的比例更高,分别高出了44.9%、64.5%、102%、60.9%。相比与农村户籍女性,城镇户籍女性群体非农就业参与率、受雇于固定雇主、签订合同、全职工作的比例相对更高。

Table 3.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female employment participation in different marital status and registered residence status

表3. 不同婚姻状况、户籍身份的女性就业参与对比分析

3.3. 模型构建

本文研究性别角色观念对于女性就业和工作收入的影响程度,首先从女性群体的工作性质、工作所有者、是否签订合同、是否全职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采用Logit模型进行估计;其次从女性的工作总收入进行分析,采用多元线性回归进行分析。模型如下:

P r o b ( Y = 1 ) = F ( c + α A t t i t u d e + β Z + u ) (1)

j o b i n c o m e = c + α A t t i t u d e + β Z + u (2)

其中,模型(1)中 F ( ) 是二项分布的离散概率函数,模型(2)是多元线性回归模型,Attitude为性别角色观念变量,Z为其他控制变量,α、β为相应的待估计参数,用来反应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和工作总收入的影响,u为随机扰动项。

4. 实证分析

4.1. 估计结果分析

表4汇报了全样本性别角色观念影响女性就业的全样本估计结果,在观念x1、x2中,变量系数均是负数,但显著水平存在差异。y1、y2、y3、y4的回归中,“男女分工观念x1,即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对女性个体的非农就业、受雇于固定雇主、签订合同、全职工作存在着负相关关系,且在1%的水平上统计显著,其系数分别是−0.136、−0.086、−0.082、−0.105。“女人婚姻观念x2,即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对女性个体的非农就业、签订合同、全职关系存在着负相关关系,但其显著水平存在差异;对女性是否受雇于固定雇主存在着负向影响,但不显著。“男人家务观念x3,即男人应承担一半家务”对女性个体存在着正向影响,其显著水平不一,说明越是认可男人应承担家务,越能促进女性个体的就业参与;除了对女性个体是否受雇于固定雇主不显著外,对女性个体的非农参与、签订合同、全职工作存在显著影响,其系数分别是0.039、0.058、0.075。这说明男性承担一半家务可以增加女性的个人时间,其选择工作的机会更多,有利于增加女性就业参与。

Table 4. Full sample estimation of gender role concept and female employment

表4. 性别角色观念与女性就业的全样本估计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标准误,下同。

从其他控制变量来看,年龄对女性就业存在着负向影响,这可能是由于在不同年龄阶段,女性参与劳动的意愿并不一样,同时由于客观的就业环境不利年长的劳动力就业,所以年长的女性群体更倾向于选择退出劳动市场。同时婚姻状况、家中16岁以下子女数对女性群体的就业参与也表现出负相关关系,女性进入婚姻后,由于传统男女分工观念的影响,女性更多的精力时间投入到家庭当中,使得女性的就业选择范围降低,同时雇主对女性结婚后的婚育担忧也会使得女性被雇佣的概率降低。女性对婚姻的整体满意程度并不影响其选择何种工作(非农就业或农业工作)和是否选择固定雇主,但是会对其是否签订合同、是否全职存在正向影响,但是显著水平存在差异,总体可以说明女性越满意其婚姻越有可能选择签订合同和全职工作。进一步将婚姻满意程度分为:经济满意程度和家务满意程度,可以发现,婚姻的经济满意程度与女性就业参与存在着负向关系,可能是男方的经济能力越强,女性获得的经济支持越多,其家经济压力小,女性可能更看重生活质量,对闲暇的需求越来越多,减少劳动供给,因此就业参与变低。

4.2. 异质性分析

为了分析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工作收入产生的异质性影响,根据户籍身份不同,对不同户籍性质的女性工作收入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表5中的结果显示,性别角色观念对全样本产生负向影响,其中“男女分工观念x1”“女人婚姻观念x2”与女性就业的负相关关系在在1%的水平上统计显著,说明越认同“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其工作总收入可能越低。从户籍城乡差异来看,性别角色观念对工作总收入产生负向影响,与全样本的结果保持一致,但显著水平有差异。相比农村户籍女性而言,城镇女性越认同“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其工作总收入受到的影响更大,但“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对城镇女性工作总收入的影响仅10%的水平上统计显著。“男人应承担一半家务x3”则对女性工作总收入没有显著影响。

Table 5. The impact of gender role concept on urban and rural women’s work income

表5. 性别角色观念对城乡女性工作收入的影响

表6汇报了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的城乡差异影响估计结果。在是否非农就业的样本估计中可以看出,观念x1、x2对城乡女性就业的影响显著为负,且两者系数比较接近,不存在城乡差距,虽然观念x3对城乡女性就业存在正向影响,且对城镇女性就业的作用更加明显,但是统计结果不显著。在是否受雇于他人的样本估计中可以看出,观念x1对农村女性的就业影响更明显,其系数为−0.091,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观念x2则对是否受雇于他人没有明显影响。相比农村女性,观念x3对城镇女性就业受雇于他人产生正向影响,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说明越认同“男人应承担一半家务”越有利于城镇女性就业。在是否签订合同中,越认同“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观念,签订劳动合同的概率越低,且对城镇女性的影响比对农村女性的影响要小,两者的系数分别是−0.075和−0.082。在是否全职就业中,观念x1和观念x2对城镇女性没有显著影响,对农村女性则存在显著的负面影响,且都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男人应承担一半家务”对女性是否全职就业存在十分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对城镇女性的影响系数比对农村女性的影响系数大,两者的系数分别是0.088和0.69。

Table 6.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gender role concept on urban and rural differences in female employment

表6. 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的城乡差异统计分析

4.3. 稳健性检验

本文通过更换检验方法,对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的影响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估计结果如表7所示。从表7中可以看出,观念x1、观念x2对女性群体的非农就业率、是否受雇于他人(固定雇主)、是否签订合同、是否全职工作存在着显著的负面影响,说明越认同“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越不利于女性就业参与。通过替换检验方法得出的结论与前文基本保持一致,说明实证结论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Table 7. Robust test: OLS regression analysis

表7. 稳健性检验:OLS回归分析

5. 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2020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项目数据,研究了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的影响。在三种性别角色观念中,男女分工观念、女人婚姻观念对女性群体的非农就业率、受雇于他人(固定雇主)、是否签订合同存在着显著的负面影响,而男人家务观念对女性群体的就业影响则不明确。同时男女分工观念和女人的婚姻观念还会对女性的工作收入产生负面的影响,越认同“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则可能导致女性工作收入水平下降。男女分工观念和女人婚姻观念对城乡女性的工作总收入都会产生影响,但是相对来说对城镇户籍女性产生的影响要比对农村户籍女性的影响大。除了非农就业中城乡女性受到的性别角色观念影响相近,是否受雇于他人(固定雇主)、是否签订合同、是否全职工作三种性别角色观念对女性就业的影响都存在着显著的城乡差异。

结合前文内容,本文就促进女性就业,改善女性就业质量、提高女性工作收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通过教育投入等手段,打破固有的传统性别角色观念,促进性别角色观念的改变,积极唤醒男女两性的社会性别意识,自觉养成男女平等的生活方式。为实现真正意义的两性平等就业,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协调政策应着眼于两性的平等分担,制定促进男性承担更多家庭责任与家务劳动的激励手段,具体政策措施可包括,增加参与教育和培训项目的途径,提高两性对非陈规的学习和工作领域的人力资本投资。第二,政府应投入更多的家庭照料支持,减少女性的育儿压力和照料老人的压力。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也会更重,有些地方甚至由女性来单独承担照顾子女以及赡养老人的家庭责任,因此应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生育成本由社会共同承担,增加女性的就业意愿。第三,政府应通过建立一个具有综合性的性别平等和反就业歧视政策体系,帮助女性提高其劳动参与、职业地位和工资收入,缩小与男性的差距,进而营造性别平等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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