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國人,你是中國人,他也是中國人,我們都要愛中國。《民眾國語讀本》(1946,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編輯)文化建構是文化的人為構築,所構築的文化,是為特定目的而特製化的文化,與自然變化生成的文化不同。文化建構是新興民族國家的普遍現象,他們將傳統社會的文化特質重新塑造出一個國家文化,並且將這種文化灌注到每個國民的身上。戰後的原住民也經歷了一場文化建構。由於歷史情境的緣故,台灣繼承了中華民國建國歷程的文化傳統,在「去日本化,再中國化」過程中,國民政府在台灣塑造了一個傳統中國文化的正統觀,透過黨政軍等機制,國民黨期望在台灣這片新的土地上,潛移默化地灌輸總體性的國家意識型態(反共抗俄、威權主義、復興中華固有倫理道德與文化等集合體),運用反共復國的時局氛圍,將國家的文化意識及於全體國民,塑造出具有中國文化正統觀的國民。因此文化、藝術、歌曲、舞蹈成為一門由專家運用來導正國民的精神,以朝有利於國家改造方向邁進的「微型政治」(micropolitics)。這說明了彼時文化與心理建設有其強烈的「文化治理性」(culturalgovernmentality)。原住民歌舞亦不可免地捲入原/漢及國/共權力競爭的場域, 在本文當中, 我要討論的是國民政府初到台灣的前十餘年( 1945-1960),咸稱「山地平地化」同化政策強力施行的建制時期,原住民歌舞在國民政府這個新殖民者「再民族化」(nationalism)及反共文藝動員下,為了去殖民而施加的新殖民文化建構暴力。包括:(1)戰後國家如何「由上而下」地將原住民歌舞解構並重新編碼,以納為「中華文化」國族政治的一環;(2)官方如何運用「可視性」的管理原則規馴部落歌舞,進而轉化為政治節慶的服務;(3)國家如何結合黨機器及文化工作隊,運用歌舞下鄉進行實質的民情監控與政治洗腦宣傳。